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精神,需对我校软件正版化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统计。网络与信息中心已于2018年12月18日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了《关于开展我校软件正版化使用情况统计的通知》(/info/1053/2616.htm),要求各部门自查本部门软件正版化使用情况,于12月24日16:00前报至网络与信息中心。虽经网络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催促,截至2019年1月2日15:00,已收到以下部门报送来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表》:
教务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幼儿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二系·音乐系、信息工程学院、体育系、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后勤服务集团、网络与信息中心。
其余还未报送的部门,请重点检查所使用计算机的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安装使用情况,如实填报《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表》(见附件2),盖章后于1月3日12:00前报至网络与信息中心(同时请将电子档发送至snsynic@163.com),以确保我校的统计情况能尽快报送陕西省教育厅。
本次统计工作是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性核查统计工作,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届时未报送软件使用情况的部门,经上级有关部门核查后,若出现相关问题,责任自负。
联系人:马堃
电话:029-81530150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附件2:《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表》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