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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学校公共区域杂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门:

学校在2019年春季开学检查过程中,发现教学楼楼道阳台有堆放家具及杂物的现象,行政楼地下室走廊及部分楼宇消防通道有堆放杂物的现象。请涉及到的院系及部门按照以下要求及时进行清理。

1. 对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并打扫干净。

2. 对占用消防通道堆放的杂物必须搬离并打扫干净。

3. 属于国有资产的家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履行处置手续。

4. 清理工作务必于201931日前完成。

资产处置联系人:张海波,联系电话:81530238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2019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