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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申报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通知》(科教函〔201921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发展,我校就开展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与支持方式

(一)支持内容

支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化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支持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发及应用;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全面赋能。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

(二)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三)同一项目不得向多部门申报,或向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四)申报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有前期研究基础。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

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申报人填写《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书》,并于425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32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hanxijykyc@163.com

 

人:贺        联系电话:81530054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