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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陕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研究项目指南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社科界联合会通知,现将2019年度陕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研究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题方向

1.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研究;

2.关于农村移风易俗的调查研究;

3.关于建立乡村长效清洁机制的调查研究;

4.关于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调查研究;

5.关于“两山理念”的陕西实践研究;

6.关于“大棚房”整治后的休闲农业发展问题研究;

7.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问题研究;

8.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研究;

9.关于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问题研究。

10.关于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综合示范的调查研究。

申报人在选题框架下,可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拟定具体的题目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各项目申报学院、部门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

2.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政策解读能力、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度陕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研究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一式份)、《论证活页》(一式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329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传至指定邮箱shanxijykyc@163.com

(三)申报截止时间截止至 7月23,逾期上级部门不再受理。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每项拟资助经费4万元,立项后拨付项目经费的50%,按时结项评审合格后拨付剩余的50%。

四、相关要求

1.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社科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负责人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未经省农业农村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省社科联撤销项目:

(一)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二)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三)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四)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项目,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名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退回研究经费。

3.2019年度项目结项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9-81530054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