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函〔2019〕185号),现就全省高校领域“青年科技新星”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的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从事与我省经济社会联系紧密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在其所在单位被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二名)承担过国家重点研发专项或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完成人;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ESI(前1%)被引论文1篇以上;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一)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校获准推荐名额1名。我校将根据校内申报具体情况进行校内初评、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厅进行评选。
(二)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者,如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青年千人,不在推荐范围。
(二)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三、推荐材料及申报方式
(一)推荐材料。
1.候选人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电子版(刻录光盘,二份)。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人员于7月26日前报送推荐材料(附件1)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同时发送附件2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张正威
联系电话:029—81530055
指定邮箱:shanxijkyc@163.com
报送地址:行政楼325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