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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教学工作预评估期间严格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作者:     浏览次数:

陕师院人函〔20192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我校将于2019923-26日接受专家进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预评估。为确保预评估有力有序推进,强化工作落实,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现对预评估期间工作纪律要求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肃工作纪律

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无故脱岗、迟到、早退、串岗、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专任教师按要求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评估工作任务,遵守教学规范,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人代课。

二、严格考勤管理

1.预评估专家组在校期间,全校教职工按时到岗,不得请假,24小时手机开机,保证通信畅通。

2.教职工确因不可抗力或突发疾病不能到岗,实行即时上报制度。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至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第一时间通知人事处劳资科,进行报备。

三、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安排专人对本部门教职工联络方式及在岗情况进行如实统计,于2019919日(周四)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电子版发送至44780720@qq.com)。

对于已在学校办理请假手续的教职工,如考勤员不明确其请假事由及期限的,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长安校区行政办公楼303室),联系电话:81530029

 

人事处

201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