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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政研会《关于开展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向深入,现开展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自信与自觉,为我省实现五新战略目标凝神聚力,提供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发挥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铸魂育人功能、思想引领与社会服务功能、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功能,确保政治方向正确、意识形态安全、道德文明高尚,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陕西气魄、陕西特色和陕西风格,服务我省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

二、项目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问题为导向,立足陕西思政工作实际,聚焦我省思想政治工作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实际工作探索、实践经验总结等方面,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搭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研究平台、学术研讨平台和经验交流平台,促进思想交流、学术碰撞、理论创新;发挥研究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挖掘新经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推动我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前沿问题研究与探索,培育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及实践工作领军人物、中青年骨干和后备人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充分体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申报文本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2.项目申报的选题范围,属于企业、事业、学校以及社区、机关、农村等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的建设、核心价值观培育、文化艺术教育、企业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立德树人、平安校园建设、心理疏导等相关学科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的研究,对促进我省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3.申报人原则上应是从事或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参与人不得超过5人,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保证申报项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人需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水平。

四、项目管理

1.按照政治坚定、学术引领、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的原则,省委宣传部、省政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出一批优秀项目立项,颁发立项证书并予以资金支持,研究期限为一年,以下达立项通知书为准。

2.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译著、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

3.对立项的项目,在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以及人才评选工作中等同于省部级研究成果,结项优秀的研究成果将推荐《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刊发,同时将纳入《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案例库》并给予全额出版资助。

4.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政研会各类课题。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申报程序

1.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329办公室获取上级管理单位发布的《项目指南》,参考指南填写《申报书》;

2.科研秘书整理汇总后,于2019111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统一送至学科建设与科研处329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贺                         电话:029-81530054

指定邮箱:shanxijykyc@163.com.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