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创建“无烟校园”,规范教职工和学生的日常行为,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更好的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校园内全面禁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烟区域
办公楼、教学楼、各实验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宿舍、体育场、餐厅以及各处室外场所等公共区域。
二、禁烟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禁烟监督电话,积极开展禁烟宣传。
2.各级领导干部、教师要以身作则,自觉戒烟禁烟。各单位所属区域不得发现有烟灰缸、烟蒂等。
3.后勤、保卫、基建等部门要加强对环卫、物业、安保、餐饮以及维修、基建施工等校内人员的管理,采取措施全面禁止吸烟。
4.广大青年学生要从自身做起,自觉拒绝烟草,远离香烟毒害。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以及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对学生吸烟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