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人函〔2020〕3号
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教职工返岗上班的通知》安排,自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起全体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教学辅助及工勤人员到校到岗上班。为严肃劳动纪律,使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拟对教职工4月27日到岗情况进行检查统计。
请各部门安排专人对本部门教职工到岗情况进行如实统计,按附表要求在教职工8:00到岗后立刻组织签到并进行统计,人事处在8:10之前检查教职工返校及出勤情况。
注意事项:
1.各部门负责人对此项工作应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按时进行统计,附表应由部门负责人、填报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按时到岗人员在附表二中由本人签到。
3.对于未按时到岗人员应在附表一中如实反映其情况,属请假人员的,应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方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假条等);对未到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4.附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使用。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