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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在线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学校《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实施办法》(陕师院综〔2019〕11 号)精神,创新教师培养培训的方法与模式,提高教师培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二级学院在教师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在线培训,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立德树人,改革创新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1.培训内容。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及教师发展实际,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整改要求,重点围绕“教师改革与创新能力提升”主题,自行设定2-3个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专题(每场次2-3学时),研制培训方案,并邀请本专业领域省内外专家教授授课指导。师德教育和思想政治课程等公共通识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不纳入校本培训范畴。

2.组织方式。以学院为基本单位,专任教师全员参与,统一组织。

3.学习方式。全程在线学习,采用“同步在线教学+异步在线教学+云端论坛”的方式,做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升全体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创新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从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研制符合学院实际的培训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遴选好培训班班干部,做好培训各项组织与服务工作,原则上学院负责人为本学院培训班班长。

2.精心设计方案。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本院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围绕“教师改革与创新能力提升”主题,尽快尽早做好培训方案设计,培训时间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按照学校全年工作时点安排,本年度校本培训应于11月底之前完成。方案经学院主要领导审签后,于6月20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审定后实施,参训教师名单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

3.强化服务支持。培训经费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负责,培训费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超额支付。各学院务必做好专家对接、在线培训平台选择、培训过程管理服务、培训学时学分认定统计、新闻报道等各项服务支持性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郑峰

办公电话:029-81530332

办公地点:德勤楼506 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附件:2020年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在线培训实施方案(范例)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0日